那年我20岁,刚刚结束了一段疼痛的失恋,带着扭曲的心态在工作中堕落。
我就职于一家健身会馆,喜欢和各种帅哥重口味的聊天,他们给我的外号‘勐女’,我也坦然接受。
那段时间,我有点神经质,也有点2,或者说男人都喜欢胆大、随便的女孩,又会对这样的女人产生畏惧或轻浮。因为不在乎,所以不在乎别人对我的评价。
店庆搞活动,我和很多会员都喝多了,某男提出开房,我欣然答应,刚到酒店,我就将他全身扒光,我的野蛮举动吓到他了,看着他赤裸的傻样,我有些得意,并告诉他,老娘我也不是吃素的,男人的身体我见过,不过是儿童版的。他以为我平日里说话大胆代表着我身体随便,就在他对我动手动脚之时,我朝他脸上就是三个拳头,并学着电影里的剧情说道:第一拳,是替你老婆打的,因为她守身如玉,你却在外寻花问柳;第二拳是替你亲人打的,你不过他们的脸皮,在外做龌龊的事情;第三拳是替我自己打的,你丑陋无比的身形不但损伤我的眼睛,还对我进行咸猪手。打完之后,我掉头就走。
回到家,借着醉意,我开始冥想,难道我真的就是一个轻浮的女人?我只不过是用野蛮来掩饰失恋后的脆弱,用一种近乎放荡的架势来疗心伤,难道我错了吗?只怪别人不懂我。
人,有的时候是特喜欢伪装的动物,我就是这样。人,有的时候是特肤浅的动物,喜欢根据无限的想象力去评判别人,其实很多时候都是错觉。发生这事之后,在健身房还能见到那个色鬼,只是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和我肆无忌惮的开玩笑了,我依然会对他邪恶的坏笑。而我,试图将自己转型为淑女,但野蛮女的形象已经根深蒂固,很难转变,我知道这就是世俗。直到某一天,有个男人这样对我说:
其实你也很脆弱,因为好几次,我都看见你一个人坐在那里眼睛放空的发呆,有些事情应该及时的发泄出来并早点让它翻篇,不要为一种过去式的情急影响你未来的幸福生活。
因为这个男人懂我,最终我成了他幸福的新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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